2008-05-11 | 别了,大尾巴狼的“潜规则”
忽然间失眠了,我还不知道她睡得好不好。只因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“潜规则“,竟将好友搞的几乎崩溃。不是因为入了“潜门”,恰恰是因为逃离了出来后,得到了一个“黄金结论”:漂亮的女孩,你别想出名,除非你肯与导演上床。
什么狗屁导演,仗着自己那几沓臭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买到一切。真的无法想象,一个年龄可以做父亲的人,却与一个心怀梦想的北漂孩子公开谈“包养”,简直是不要脸。
好友在博客上大骂,我看了好心疼,可我纵使有千句万句想骂的,却发现自己的词藻是那样的苍白无力,因为我没有亲身经历。若不是亲眼所见,好友这辈子也不会相信所谓的狗屁“潜规则”。
社会怎么现实得这么可怕!23岁的好年龄,又怎么能看清这世上的所有肮脏?一张纯真的脸尊敬地称您为导演、老师时,您这个大尾巴狼怎么就那么沉不住气,露出了您的狰狞本性?我知道您恬不知耻,不会因为女孩尊敬的眼神而回以尊敬。我也知道您本性难移,不会因为女孩一句“您可以当我父亲了”而感到羞愧。我更知道您这一生都活得很潇洒,但是我保证您这一生都不会幸福,因为您很空虚,只是一只夹着尾巴的狼!
一个孩子的心,就被这些人彻底伤了,我知道她想退了,我深信她宁可放弃梦想也不会入这个门,可是,别的孩子呢?还要继续中毒吗?
别了,大尾巴狼的“潜规则”,我的头很疼。
2008年5月11日凌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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